商標申請被駁回前遞交(防御型撤三)
若在后商標與在先商標基本相同或者極其近似,通過商標檢索已經可以確認這枚在先商標必然要被引證出來,則提出在后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前進行撤三申請,以便在商標局實質審查“在后商標”前撤銷“在先商標”的注冊,保證“在后商標”的注冊。
商標申請被駁回后遞交(進攻型撤三)
若在后商標已經被商標局引證在先商標予以駁回,在后商標申請人可對引證商標提出撤銷三申請,同時向商標評審委員會遞交駁回復審申請(商評委,周期一年半左右)并請求商評委等待商標局就撤銷案件的審理結果;